
昨日,大馬音樂創作人版權保護協會(MACP)在官網發佈了一則新媒體版權執照的通告,并表示向在網站上上載音樂和大衆提供網絡或者音樂服務,网上电台和网上电视、提供歌曲下载、音乐串流服务、音乐电子贺卡、网上卡拉ok或音乐游戏、流动铃声、播客等的收取費用,頓時引起大衆的不滿!

許多網民認爲是不是以後就連直播唱歌或者在家唱個生日歌就會被收費?表示這個通告實在不合理。爲此大喜娛樂特意采訪了企乐家国际音乐有限公司 Musicpreneur Malaysia 创办人 , Serene 詹雪琳以及大馬著名音樂製作人/編曲人范翔登接受訪問,一起來探討這則新媒體執照通告。

Serene 詹雪琳在得知這個新媒體執照的通告時表示估計這個通告是因爲行動管制令期間,無收入的藝人或民衆在臉上開直播唱歌,并且附上銀行賬戶要求觀衆打賞賺錢而衍生出來的,并且也有網站因爲這樣的盈利行爲而被控訴。她也表示她也是通過朋友得知這個消息的,也有許多音樂人打電話給她向她詢問詳情,但是她并非律師所以無法定奪。
她也在采訪中表示,如果使用到其他人的音樂給版權費是合理的,因爲那個是別人的知識產權,只要沒有經過原唱的同意就是侵權,更何況靠他人音樂作品而獲得盈利。她也表示如果這個新媒體執照只是向在直播上唱他人作品獲得盈利爲前提的話,這個執照的啓動是沒有錯的。她也表示她在臉書上發佈的收費表是官方的,所以不是假消息。

Serene也表示:“整個娛樂圈是一夥的,不應該互相殘殺”,她覺得如果有音樂圈内的第三方想要運用他人作品,應該給予特別的收費。例如申請方已證實他是演藝圈的工作者,那麽他應該獲得比其他商家更低的價格來申請版權。此外,她也正在和藝人公會提議與MACP合作,并且只要是加入藝人工會的演繹工作者能夠以較低的價格購買。
她也表示她本身是MACP的會員,并且授權給MACP來管理作品的版權費。她也强調,希望MACP能夠透明公開化地告訴會員賺取的錢以及從何而來。因爲在近期内她也下載了網上卡拉OK的App,并且在歌單中看見了自己的歌曲,但是印象中她并沒有收到相關App的版權費。所以她再度强調MACP的版權報表必須更合理化和公開化,每一項内容都需要注明來源和細節。

她也提到如果是在臉書上非盈利地分享歌曲是可以被接受的,可是如果是通過他人作品賺取盈利的話,繳付版權費是天經地義的。她也表示在直播軟件上的直播中無需為歌曲的版權負責,除非在與軟件合作的合約中注明直播主需自行附上法律責任,否則一切版權費用將由直播軟件支付。
在她以在娛樂圈20年的立場看來,這個新媒體執照只是針對通過他人作品的相關單位申請的,而不是平民百姓,否則在家唱歌生日歌或者母親教孩子唱歌都需要收取版權費了。最後她也强調希望大衆不要責怪MACP,因爲他們只是在盡他的責任,并且應該提出意見好讓MACP能夠將這個新媒體執照擬定地更完善。
Serene也强調她赞同合理收费,是正对商家在网上作业,但并不赞同一般歌手网上演绎必须要给这个昂贵的费用。因为网扩歌手们是歌曲的推手,没有他们也不能让歌曲爆红。

針對這次大馬音樂創作人版權保護協會(MACP)所發佈的新媒體執照通告,范翔登認爲要向各位民衆收版權費的舉動感到驚訝并且覺得不合理,畢竟民衆也只是在臉書上分享自己所喜愛的歌曲,目的并非賺取盈利,爲什麽要向他們收取RM500一首歌曲的版權費?
他也表示版權非常重要,因爲需要保護知識產權,也非常同意收取版權費但是在收取的當兒應該人性化一點,應該先探討當下的情況才決定收取的費用金額。例如一些歌手因爲想在行動管制令期間讓大家都記得他們,所以只是單純在社交媒體上直播刷存在感,但是不收取任何盈利,如果因此還要向他們收取版權費的話就不是那麽人性化了。

他也表示他是大馬音樂創作人版權保護協會(MACP)的會員,并且他也有將創作的歌曲放到MACP并且讓其代理向電臺,電視和其他第三方收取版權費。如果以國際性來看,國外翻唱的網紅無需繳交版權費一定有他的理由,也必定是經過深思熟慮才決定的,并且MACP要向翻唱的人士收取費用的話也是需要時間探討的問題。
同時他也申明網上卡拉OK的APP都是已經取得版權,并未涉及侵權事宜。他也鼓勵各位在公開的社交媒體上盡量以自創曲呈現,畢竟這是最安全的直播不侵權的方式。最後他也希望MACP能夠探討更深入的細節并且更人性化地擬定新媒體執照並表示:“大家都是音樂人,無論是駐唱歌手,樂手或者喜愛唱歌的民衆都是愛音樂的人,需要大家的合作和配合才能把馬來西亞的音樂前景鋪好!”

(以上論點僅代表采訪者個人立場)
也许你对马来西亚的音乐向来从没信心,但大马创作真的越来越好了!而端午節也正在悄悄的靠近了,范翔登也創作了一首粽子歌來送給大家!希望大家还是可以支持大马创作!